不同产区所产的贝母,名称各有不同。
贝母来源于百合科植物,以其鳞茎入药。本品始载于《神农本草经》,被列为中品药,言其有消痰、止嗽、润心肺之功。其后,历代本草著作皆有记述。
宋代,苏颂在《本草图经》中云:“其叶似大蒜,四月蒜熟时,采之良。若十月,苗枯根亦不佳也。出润州、荆州、襄州者最佳,江南诸州亦有。”
虽然贝母产区很多,但在《本草纲目》当中,它们都统称为贝母,没有地域、功效之别。后来,清代医家赵学敏首次在《本草纲目拾遗》中提出,贝母的产区有别,外形有别、功效亦有别,并分为了“川贝母”和“浙贝母”。
随着对贝母认识的逐渐加深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又进一步将贝母分为:产于四川的“川贝母”、产于东北的“平贝母”、产于伊犁的“伊贝母”、产于浙江的“浙贝母”、以及产于湖北的“湖北贝母”。
对于这五种贝母的功能与主治,乍一看都差不多,其实仔细看还是有区别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记载:
川贝母:清热润肺,化痰止咳,散结消痈。用于肺热燥咳,干咳少痰,阴虚劳嗽,痰中带血,瘰疬,乳痈,肺痈。
平贝母:清热润肺,化痰止咳。用于肺热燥咳,干咳少痰,阴虚劳嗽,咳痰带血。
伊贝母:清热润肺,化痰止咳。用于肺热燥咳,干咳少痰,阴虚劳嗽,咳痰带血。
浙贝母:清热化痰止咳,解毒散结消痈。用于风热咳嗽,痰火咳嗽,肺痈,乳痈,瘰疬,疮毒。
湖北贝母:清热化痰,止咳,散结。用于热痰咳嗽,瘰疬痰核,痈肿疮毒。
这五种贝母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润肺。
上述五种贝母中,以川贝母和浙贝母的产量最大,使用也最广。虽然二者同为止咳要药,但川贝母所治疗的咳嗽是燥咳、干咳,因肺阴不足所致,无痰或者少痰;而浙贝母所治疗的咳嗽是痰咳,因实热壅肺、痰热互结所致,痰黄且黏稠。
换句话说,川贝母在止咳的同时,兼以润肺生津;而浙贝母是在止咳的同时,兼以泻肺解毒。
以川贝枇杷膏为例,方中川贝母为君药,在止咳润肺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展,又加入了生津、平喘、利咽的药物,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肺阴不足所导致的各种症状。如果将方中的川贝母换成浙贝母的话,那方义和主治之证也就都随之发生变化了。
此外,二药的价格悬殊也比较大,浙贝母价低,川贝母价高。须辨别使用。
/完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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