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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、直管县(市)市场监督管理局:
现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《关于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药监综药管〔〕12号)(附件1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中药饮片集中整治是省政府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。省药品监管局已于年2月13日印发了《安徽省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》,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按照国家药监局《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和《安徽省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》要求,精心谋划,扎实推进,务求实效。
二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对中药饮片生产、流通环节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,还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,重点检查生产中药制剂用中药材、中药饮片的购入、储存和投料把关情况,生产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情况,以及履行上市许可持有人相关义务等情况。
三、亳州市要制定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方案,严格落实各方责任,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材行为,加强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督检查和问题多发品种抽检力度。方案于3月底前报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。
四、按照国家药监局时间要求,我省将在今年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,于明年实施中药饮片质量安全巩固提升行动,持续开展中药饮片整治工作,保持监管高压态势。自今年7月起,各市、直管县(市)市场监督管理局每月5日前报送《安徽省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》附件6和本《通知》附件2,原《安徽省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》附件7不再报送。联系人:王璞,联系-,邮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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