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事管理与法规第六章中药管理一

中药的分类

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成药

中药材管理

1、中药材的生产、经营和使用管理

[种植管理]

对集中规模化栽培养殖,质量可以控制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中药材品种,实行批准文号管理。

[产地初加工管理]

(1)严禁滥用硫磺熏蒸,二氧化硫残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。

(2)野生或半野生药用动植物的采集应坚持“最大持续产量”原则。

(3)鲜用药材可采用冷藏、砂藏、罐贮、生物保鲜等适宜的保鲜方法,尽可能不使用保鲜剂和防腐剂。

(4)地道药材应按传统方法进行加工。

[自种、自采、自用的管理要求]

(1)自种、自采、自用中草药:是指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己种植、采收、使用,不需特殊加工炮制的植物中草药。只限于其所在的村医疗机构内使用,不得上市流通,不得加工成中药制剂。

(2)不得自种自采自用下列中草药:国家规定需特殊管理的医疗用毒性中草药、麻醉药品原植物、濒稀野生植物药材。

2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

分级:一级;

定义: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;

中药品种:虎骨、豹骨、羚羊角、鹿茸(梅花鹿);

采猎/出口:禁止采猎,不得出口。

分级:二级;

定义:分布区域缩小,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;

中药品种:鹿茸(马鹿)、麝香、熊胆、穿山甲、蟾酥、哈蟆油、金钱白花蛇、乌梢蛇、蕲蛇、蛤蚧厚朴、杜仲、黄连、黄柏、人参、血竭、甘草;

采猎/出口:

(1)按批准计划,持证采猎、采伐、采药;

(2)不得在禁止采猎期、禁止采猎区采猎;

(3)不得使用禁用工具;

(4)限量出口。

分级:三级;

定义: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;

中药品种:黄芩、胡黄连、川贝母、伊贝母、龙胆、细辛、防风、五味子、蔓荆子、诃子、刺五加、天冬、猪苓、远志、肉苁蓉、秦艽、紫草、山茱萸、石斛、阿魏、连翘、羌活;

采猎/出口:

(1)按批准计划,持证采猎、采伐、采药;

(2)不得在禁止采猎期、禁止采猎区采猎;

(3)不得使用禁用工具;

(4)限量出口。

编辑:白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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