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《药事管理与法规》种中药保护相关考点,这部分内容基本每年都要考查,一起学起来吧。
1中药保护品种的等级划分
对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级和二级进行管理。
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分别为30年、20年、10年,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为7年。
(1)申请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应具备的条件(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,可以申请一级保护):
①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;
②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;
③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。
(2)申请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应具备的条件(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,可以申请二级保护):
①符合上述一级保护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;
②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;
③从天然药物汇总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。
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分级
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管理:
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。
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分布区域缩小,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。
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。
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采猎与出口管理
1.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采猎管理
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。采猎、收购二、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。采猎者必须持有采药证,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,必须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。不得在禁止采猎期、禁止采猎区采猎二、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,并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采猎。二、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国家计划管理的品种,由中国药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,其余品种由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他单位按照计划收购。
2.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出口管理规定
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自然淘汰的,其药用部分由各级药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,但不得出口。
二、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用部分,除国家另有规定外,实行限量出口。
4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名录
1.一级保护药材名称:虎骨、豹骨、羚羊角、鹿茸(梅花鹿)。
2.二级保护药材名称:鹿茸(马鹿)、麝香、熊胆、穿山甲、蟾酥、哈蟆油、金钱白花蛇、乌梢蛇、蕲蛇、蛤蚧、甘草、黄连、人参、杜仲、厚朴、黄柏、血竭。
3.三级保护药材名称:川贝母、伊贝母、刺五加、黄芩、天冬、猪苓、龙胆、防风、远志、胡黄连、肉苁蓉、秦艽、细辛、紫草、五味子、蔓荆子、诃子、山茱萸、石斛、阿魏、连翘、羌活。
5《中药品种保护条例》的适用范围
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,包括中成药、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品。
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,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,不适用本条例。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除外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药品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协同管理全国中药品种的保护工作。